為進一步加強臨汾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西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臨汾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2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臨人社發(fā)〔2022〕8號)等文件精神,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直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yōu)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往屆高校畢業(yè)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直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2名。招聘崗位及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臨汾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報考人員為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其畢業(yè)證(學位證)書須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yè)證及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公告發(fā)布前取得;
(六)年齡滿18周歲、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7月24日至2004年7月24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中小學一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報考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七)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八)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guī)定比例被取消的,將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一般性崗位(轉入專業(yè)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
2.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xiàn)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發(fā)布公告之日。
3.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yè)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yè)一致)。專業(yè)要求按具體專業(yè)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yè)證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一致。
4.受疫情影響,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招聘學校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初級中學以上相應學科)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以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報考的考生報考時具有初級中學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者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學段應與所報崗位要求的學科學段一致,高段學科可向下融通。先上崗人員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應符合上述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苹虮究茖W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9.臨汾市域內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10.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臨汾市教育局、臨汾市紀委監(jiān)委駐臨汾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和臨汾市人社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招聘學校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須在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公開招聘”專欄)、臨汾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2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8:00
報名網址:臨汾市政府網站群—臨汾市教育局(http://www.linfen.gov.cn/jiaoyu/)。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臨汾市政府網站群—臨汾市教育局(http://www.linfen.gov.cn/jiaoyu/)
報考人員應依據(jù)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等2所臨汾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學校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學校的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如畢業(yè)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yè)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yè);國外畢業(yè)留學生的專業(yè)由招聘學校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lián)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時間:2022年7月26日9:00至2022年7月31日18:00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2022年7月30日18: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2022年7月30日18:00至2022年7月31日18:00期間,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3.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shù),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原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fā)布通知,同時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4.改報崗位
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原報考人員,可于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先面試,后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1.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學校具體實施。
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8月3日8:00--16:00
地點: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臨汾市堯都區(qū)鼓樓西31號)
報考人員按照公告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報名表、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具備取得報到證的證明)、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fā)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審核蓋章;“三支一扶”人員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審核蓋章,已取得服務證書的提供服務證書;“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三支一扶”人員由團省委審核蓋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由市、縣兩級農業(yè)農村部門審核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
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工作在臨汾市教育局、臨汾市紀委監(jiān)委駐臨汾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和臨汾市人社局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招聘學校組織實施。面試方案報臨汾市人社局備案。
面試時間:2022年8月8日
面試采用無反饋式教學試講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教學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命題由招聘學校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面試要成立面試考官小組,每個考官小組為5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招聘學校及其主管部門的考官人數(shù)不超過1人。每個考官小組設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面試根據(jù)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及每個崗位報名實際情況進行分組,如各招聘學校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過多,一個面試考官組無法一天內完成試講的,招聘學??稍黾尤舾擅嬖嚳脊俳M。為確保公平公正,采取加權平均法的辦法確定考生面試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1)首先計算出每個面試考場的面試平均成績(A1、A2、A3...An);
(2)其次將所有面試考場的平均成績相加除以面試考場總數(shù),計算出所有面試考場的總平均成績(R),即:R=(A1+A2+A3+...+An)÷n;
(3)再用面試總平均成績(R)除以各面試考場的平均成績(A)得出該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shù)(Xn)。即:Xn=R÷An;
(4)考生最終面試成績?yōu)槊嬖囋汲煽兂艘员久嬖嚳紙龅募訖嘞禂?shù)所得分值。
成績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進行計算,加權系數(shù)保留4位小數(shù),其余計算過程中計算結果均保留2位小數(shù)。
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50%。
面試過程全程錄像。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3.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原發(fā)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布,并由招聘單位告知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
在面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的3倍確定參加筆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擬聘用人數(shù)3倍的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70分(含)以上的人員均可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1)命題和閱卷:筆試工作由招聘學校委托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50%??荚嚂r間為150分鐘。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公告為準。
(3)筆試內容:
內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現(xiàn)代教育思想、新課程理念、心理學、教育學、課堂教學設計與分析、班級管理工作等。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試成績再出現(xiàn)并列,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huán)節(jié)人選,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加試成績排列。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shù),不能充分體現(xiàn)“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5分。
筆試成績、綜合成績于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
1.做好事先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原發(fā)布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招聘學校、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
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社區(qū)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院校、社區(qū)、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疾觳缓细裾撸∠淦赣觅Y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因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綜合成績順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公示
根據(jù)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批復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與待遇
1.招聘學校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2.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編制,享受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六、聯(lián)系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咨詢各招聘學校
臨汾市第一中心學校:崔老師0357-3304302
臨汾一中第一附屬學校:王老師0357-2310902
監(jiān)督電話:0357-2683232(紀檢)
0357-2682775(人事)
電話接聽時間為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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