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fā)<關于推進城市社區(qū)工作者職業(yè)體系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黔組發(fā)〔2022〕17號)及《中共遵義市委組織部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遵義市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組發(fā)〔2023〕5號)要求,為加快湄潭縣城市社區(qū)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管理規(guī)范、素質優(yōu)良和高素質專業(yè)化城市社區(qū)工作者隊伍,推進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為確保本次選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簡章》(以下簡稱《選聘簡章》)。
一、選聘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選聘、競爭上崗、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選聘程序、公開選聘結果“三公開”制度。選聘工作按照發(fā)布選聘簡章、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選聘工作在湄潭縣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湄潭縣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選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選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62名。具體選聘崗位詳見《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崗位表》(附件1)。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擬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6.報考年齡及學歷基本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2005年11月16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放寬選聘條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②退役軍人,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脫貧人口,監(jiān)測對象,在城市社區(qū)從事黨建、社會治理、服務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在縣屬國有企業(yè)工作1年以上人員,近5年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
2.因黃賭毒、酒駕、尋釁滋事等被治安管理處罰的,處于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所規(guī)定的影響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存在涉黑涉惡問題,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懲戒對象的。
5.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屆畢業(yè)生或現(xiàn)役軍人。
6.截至2023年11月16日仍在崗(含2023年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7.截至2023年11月16日,湄潭縣內仍在崗的村(社區(qū))脫產干部。
8.不符合選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人員。
9.有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社區(qū)工作者的人員。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二)網上初審時間: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三)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8:30。
(五)筆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9:00至11:30,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調整筆試考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五、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信息發(fā)布
選聘信息通過“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微美湄潭”“湄潭黨建”微信公眾號公開發(fā)布。在選聘期間,報考人員須關注上述網站、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有關選聘信息,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及要求
考生須在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期間登錄“遵義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過點擊“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鏈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照報名操作步驟進行報名。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考生須仔細閱讀《選聘簡章》《崗位表》,并自行下載《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后,再上傳《誠信報考承諾書》提交審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相關要求,并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忌鶕?jù)所報崗位要求,填寫《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時報名系統(tǒng)中的信息應填盡填,如具有的相關資格證書等信息)。填寫信息及照片核對無誤后,必須點擊“提交審核”提交報名信息。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忌蛏矸葑C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網上資格審核不通過或后續(xù)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報名表》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填寫,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提交報名申請后應及時登錄查看網上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考生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考生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報名注意事項
一是考生須仔細閱讀《選聘簡章》《崗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及《報名表》、相關承諾書等內容,仔細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并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
二是考生如因學歷、年齡及其它應備條件等不符合《選聘簡章》《崗位表》資格條件,在選聘筆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環(huán)節(jié)審查(復審)時發(fā)現(xiàn)的,均直接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聘用資格;《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所有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三是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忌坏﹫竺?須遵守《選聘簡章》各項規(guī)定,并確保在整個選聘環(huán)節(jié)隨時保持通信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長時間關機等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視為自動放棄。
四是考生上傳照片標準參照第二代身份證照片標準及技術規(guī)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報名信息,必須點擊“報名信息確認”提交報名信息,提交報名申請后審核單位才能進行審核。在報名結束前未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生提交報名申請后,進入待審狀態(tài),此時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六是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修改報名信息后須再次點擊“報名信息確認”進行提交報名信息。修改報名信息后未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操作的,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湄潭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選聘單位組織實施,在考生提交報名申請后24小時內,對照《選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考生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在資格初審環(huán)節(jié)中,因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或填報的信息與自己所報考崗位的學歷或其他資格條件要求不符合而通過資格初審報名,參加了筆試后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考生無視《選聘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該考生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查實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忌堅谫Y格初審期間內登錄“遵義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過點擊“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鏈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請直接向選聘工作辦公室進行咨詢(聯(lián)系電話:0851-24221537)。
3.網上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確認,2023年11月18日17:00之后,報考申請未審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
(四)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期間進入“遵義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過點擊“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鏈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100元考試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繳費后提示成功的,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自身原因不能參加任一選聘環(huán)節(jié)的,取消報考資格且不予退費。繳費成功的人員,須立即打印《報名表》供資格復審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網上繳費時間截止后,如出現(xiàn)某個崗位的繳費人數(shù)與計劃選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崗位選聘人數(shù)按比例予以調減或取消,并將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meitan.gov.cn/home/)和“遵義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向社會公布。崗位選聘計劃調減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選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六、筆試
(一)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并已經繳費的人員,應于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8:30期間登錄“遵義人力資源網”(網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過點擊“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鏈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為防止網絡出現(xiàn)異常問題,建議考生打印準考證不要選擇在規(guī)定時間的最后一天進行,并應打印多份備用)?!豆P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選聘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二)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四)筆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五)考試形式:本次選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滿分為15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忌仨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證件不全、過期或證件與本人不符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筆試。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六)筆試成績查詢: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公布筆試成績的具體查詢時間和方式,同時也請關注“微美湄潭”和“湄潭黨建”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考試相關信息。
(七)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筆試成績查詢結束后,由選聘工作辦公室確定“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達不到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八)其他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筆試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現(xiàn)場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方式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對象確定
在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崗位選聘計劃數(shù)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及資格復審事宜統(tǒng)一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以及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電話錯誤、關機、停機、無人接聽、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無法聯(lián)系其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復審,遞補最多進行兩輪。
(三)資格復審提交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4.定向本縣戶籍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5.放寬學歷和年齡條件的,須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1)退役軍人提供退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提供簽訂的服務合同或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脫貧人口、監(jiān)測對象需提供所在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蓋章證明原件一份;
(4)在縣屬國有企業(yè)工作1年以上人員,需縣屬國有企業(yè)出具截至2023年11月16日在所屬企業(yè)工作1年以上的證明及社保繳費證明各一份;
(5)在城市社區(qū)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qū)工作人員提供街道黨工委出具的截至2023年11月16日仍然在崗且滿一年以上的證明一份;
(6)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提供2018年11月16日以來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6.根據(jù)復審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聘工作全程,在選聘任何環(huán)節(jié)查實考生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按規(guī)定取消其選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工作。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聘者的職業(yè)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人際協(xié)調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實際參加面試考生人數(shù)與選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選聘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總成績和名次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考生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名次排前。
九、體檢
根據(jù)職位選聘計劃數(shù),按總成績名次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選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必須在選聘工作辦公室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選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檢環(huán)節(jié)產生的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選聘工作辦公室會同選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同時強化對意識形態(tài)等方面內容的考察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經審定存在《選聘簡章》中“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選聘人員,由選聘工作辦公室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選聘的,取消選聘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選聘。經公示無異議,由街道黨工委行文,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按規(guī)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選聘社區(qū)工作者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納入社區(qū)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聘資格。選聘人員自簽訂勞動合同起,統(tǒng)一納入社區(qū)工作者管理,薪酬待遇按湄潭縣城市社區(qū)工作者薪酬管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繳納五險一金,具體可通過電話咨詢了解。
十二、紀律監(jiān)督
選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忌凸ぷ魅藛T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違法和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十三、其他事項
(一)公開選聘期間,筆試成績查詢、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有關時間、地點等各選聘環(huán)節(jié)的通知事項,請關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官方網站通知,考生須密切關注相關網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或認真閱讀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生一經提交報名,視為已知悉并認同本《選聘簡章》全部內容。選聘期間考生務必保持電話暢通,確保選聘單位能夠及時聯(lián)系。
十四、本《招聘簡章》由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4221537(選聘工作辦公室)
0851-24253248(湄潭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851-24221073(湄潭縣紀委縣監(jiān)委)
附件:1.湄潭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qū)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崗位表
2.誠信報考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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