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司法廳《落實省民生實事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行動計劃的通知》、韶關市司法局《落實省民生實事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工作實施方案》,樂昌市司法局決定招聘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有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括良好的溝通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勞精神,能勝任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
(四)學歷條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五)招聘對象:樂昌市戶籍,男女不限(該崗位在鄉(xiāng)鎮(zhèn)一線,較適合男性),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5日期間出生),曾在政法部門工作、有調解經歷或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5.近三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為坪石鎮(zhèn)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報名、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需將報名表、資料發(fā)送至郵箱lcsfjzgk@126.com。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現(xiàn)場報名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樂昌市司法局三樓政工科(樂昌市人民中路70號),聯(lián)系電話:0751-5573023。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樂昌市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詳見附件,用A4紙雙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提供現(xiàn)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紅底彩色照片2張(可用電子相片彩色打印);
3.考生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依法依規(guī)取消其考試、聘用的資格。網絡報名資料審查在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和網絡報名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可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1.面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試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考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2.成績評定及分數(shù)公布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按成績確定聘用人員,曾在政法部門工作、有調解經歷或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成績通過樂昌市公眾信息網公布。
(三)體檢
依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或放棄體檢資格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四)考察
考察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體檢合格者,擬聘用人選在樂昌市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樂昌市司法局提出,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51-5553292。
(六)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樂昌市司法局編外聘用人員現(xiàn)行標準執(zhí)行,享受單位工會會員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報名費用。
(二)本公告由樂昌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樂昌市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樂昌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