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烏蘭牧騎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烏蘭牧騎事業(yè)發(fā)展的意見》(內黨發(fā)〔2017〕39號)精神和《內蒙古自治區(qū)烏蘭牧騎條例》,扎賚特旗烏蘭牧騎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演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演職人員6人,其中舞蹈演員4名,音樂制作1名,馬頭琴演奏員1名,列入事業(yè)編制。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四)形象良好,體態(tài)勻稱,熱愛烏蘭牧騎事業(yè),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五)年齡及身高要求:舞蹈演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24周歲以下,即1999年5月13日(不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間出生,男身高175cm及以上,女身高165cm及以上;音樂制作、馬頭琴演奏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不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間出生,男身高170cm及以上,女身高160cm及以上。
(六)學歷及專業(yè)要求:舞蹈演員學歷要求國民教育序列中專及以上,專業(yè)要求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與編導等舞蹈相關專業(yè);音樂制作學歷要求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專業(yè)要求音樂制作、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教育、音樂學等音樂相關專業(yè);馬頭琴演奏員學歷要求國民教育序列中專及以上,專業(yè)要求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教育等音樂相關專業(yè)。
(七)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持學校出具的證明報考(證明內容應包含報考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在校學習起止日期等信息,院校人事處或主管處室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院校公章有效),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相關專業(yè)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其他人員相關證件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進入報考環(huán)節(jié)或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扎賚特旗烏蘭牧騎公開招聘演職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粕?、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yè)生)。
(二)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四)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五)現役軍人。
(六)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報考人可自行在報名網站(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zltq.gov.cn/)下載報名表填報信息并打印紙質版,報名地點:扎賚特旗文化旅游體育局綜合辦公室。
(二)報名時提供如下資料:
1.第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張,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扎賚特旗烏蘭牧騎自主公開招聘演職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
3.在填寫個人簡歷時,應聘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yè));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方向的,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識,須提供由畢業(yè)院校(系、院、部)教務部門出具的專業(yè)方向證明原件;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經歷等)。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4.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或企業(yè)職工,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5.符合附加因素加分情況的,需提供藝術獎項、藝術類專業(yè)技術資格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
6.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中明確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夠佐證本人報考資格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8.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持有委托人委托書,所填寫的信息視同報名人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9.本次招聘考試免交報名費、專業(yè)技能測試費。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在應聘人員報名現場提出審查意見。對不具備應聘條件的,不予審查通過,并當場告知應聘人員未通過的原因,對填報要件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進行補充。
六、考試地點及時間
考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請及時關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zltq.gov.cn/)發(fā)布的最新通知。
七、考試內容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設筆試,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一專多能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旗文化旅游體育局、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滿分100分,其中專業(yè)技能測試80分,一專多能展示20分。劃定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忌詡渌璋樽嘁魳贰菲?、表演服裝、電腦、鍵盤、聲卡、耳機等設備,其中音樂制作崗位考生須將音樂的工程文件、分軌文件(wav格式)、成品文件(wav格式)拷貝至U盤內備份(U盤由文旅體局提供);考試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扎賚特旗公開招聘烏蘭牧騎演職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二)一專多能展示為主專業(yè)外自主選擇1至2種表演形式進行展示,表演需達到演出水平,方可給予一專多能考試分數,考生在聲樂、舞蹈、器樂、曲藝、主持、作曲、編曲、編導等藝術門類中選擇一項或兩項進行展示,限時5分鐘。
舞蹈演員:舞蹈作品表演50分,基本功20分,技術技巧10分,一專多能展示20分。
音樂制作:現場命題(限時4個小時)作曲40分,編曲40分,一專多能展示20分。
馬頭琴演奏員:作品演奏50分,視奏30分,一專多能展示20分。
八、附加因素加分
(一)獲得人社、教育等政府行政部門評定的藝術類專業(yè)技術職稱者加1分。
(二)獲自治區(qū)及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藝術類專業(yè)獎項者加1分。
九、考試總成績計算
(一)考試總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一專多能”展示成績+附加因素加分。
(二)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招聘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按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考試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在扎賚特旗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zltq.gov.cn/)公布。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
十、體檢
(一)體檢在旗人事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應聘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存在異議,可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體檢結果由招聘工作組辦公室審核,報旗人社局備案。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旗文化旅游體育局確定并組織實施??疾鞂ο鬄轶w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疾旃ぷ魍怀稣螛藴剩攸c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十二、遞補
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按照該崗位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十三、公示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二)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十四、聘用
(一)公示期滿,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招聘單位填寫《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和《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等,報旗人社局備案。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轉任調動、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等,考生單方違約的,將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
(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三)扎賚特旗烏蘭牧騎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fā)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被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十五、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內政字〔2006〕376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應聘人員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十七、其他要求
(一)辦理聘用手續(xù)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本次招聘考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逾期到場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在考點入場時,應提前準備好身份證件、準考證備查,配合完成查驗后從規(guī)定通道進入考點,進入考點后在規(guī)定區(qū)域活動,考試結束后及時離場。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
扎賚特旗文化旅游體育局:0482-6131191
扎賚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82-671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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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扎賚特旗烏蘭牧騎自主公開招聘演職人員工作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zltq.gov.cn/zltq/index/gsgg/594470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