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全省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龍巖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為我市事業(yè)單位性質的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招聘執(zhí)法人員,均使用財政核撥事業(yè)編制。招聘崗位82個,計劃招聘人數11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龍巖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招聘相關信息在福建就業(yè)網(www.fj99.org.cn)首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龍巖”模塊或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longyan.gov.cn/)公開發(fā)布。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公布的為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考試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各類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畢業(yè)生;
7.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下同)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公務員考錄后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
9.本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內或最低服務年限的;
10.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情形的崗位;
11.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本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同意報考證明”須在面試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如未能及時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報考流程
(一)報名時間
2024年9月4日8:00至9月9日17:00
(二)網上報名
1.報名登錄網址為福建就業(yè)網(https://www.fj99.org.cn)首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龍巖”模塊。
2.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3.報考者應按規(guī)范格式填寫簡歷欄,如實反映各階段的就學、就業(yè)、待業(yè)等狀態(tài),期間不能中斷。簡歷從高中(中專、中職)階段起填寫,按照高中(中專、中職)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報名之日。
4.報考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照片建議jpg格式、規(guī)格100KB以下、高寬比4:3,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畫面70%左右。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隨意自拍的半身照或全身照等各種不符合規(guī)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5.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凡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6.報考者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市直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各縣(市、區(qū))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提交的信息與崗位條件要求進行比對初審。原則上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1個工作日之內登錄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應于2024年9月10日17:00前通過報名平臺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其他崗位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對于招聘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報考者可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主管機關反映和申訴。
(四)考試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應于2024年9月4日8:00至9月11日17:00登錄報名平臺完成參加考試確認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的報考者(平臺將在2024年9月11日17:00準時關閉考試確認操作程序),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考試確認手續(xù)的報考者,請于2024年9月24日8:00后自行登錄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實際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的崗位方可開考,不達比例的減少崗位擬聘人數或取消開考。減少崗位擬聘人數或取消開考的崗位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對外公布。取消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崗位,請考生留意考務信息。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科目: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上午09:00至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30至17:00《申論》
2.筆試地點。設在龍巖市新羅區(qū),具體考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3.合格線及綜合成績?!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總分各為100分,均設置60分合格線(以考生筆試成績原始分判定)。筆試總分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滿分為100分。
4.加分規(guī)定。按照我省有關規(guī)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和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可進行筆試加分,所加分值計入筆試總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于2024年10月8日8:00至10月11日17:00登錄報考平臺上傳提交筆試加分申請表(附件2)及相關申請材料的原件掃描件,逾期不予受理。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退役運動員及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享受事業(yè)單位招聘優(yōu)惠政策。
5.成績查詢。筆試總分(含加分)將在福建就業(yè)網中報名平臺、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具體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的考生從筆試兩個科目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產生。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總分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同一個崗位在招考比例范圍內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總分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資格復審。市直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qū))人社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擬進入面試人選,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等由負責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的相關單位或部門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將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合格線為70分。
(三)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總分和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合并計算,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所有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
1.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總分高者確定;如筆試總分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筆試總分高者確定;如不含加分的筆試總分相同,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確定;如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
2.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市、縣人社部門在相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福建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2.被聘用的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考試規(guī)則
1.招考范圍限在“福建省”的,是指:①2024年9月4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或2024年9月4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證的人員;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2022年、2023年、2024年畢業(yè)生;③福建省生源應往屆畢業(yè)生。招考范圍限在“龍巖市”的,按上述原則類推。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注:生源地是指參加全國統(tǒng)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時的戶籍所在地。
2.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4年9月4日前取得,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如“中共黨員”、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經驗等其他資格條件,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4日。報考者相關資格證書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3.本次公開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附件3)和作為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均準予報考。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為準(以境外學歷報考的,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為準),報考者應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yè)。
境內學歷。報考者的學歷、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第二學士學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xù)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按上述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境外學歷。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或者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我省“雙學位”“雙專業(yè)”學歷。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應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yè)”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查詢認證,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
技工院校和職業(yè)院校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相應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相應的崗位。
4.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所需專業(yè)必須一致,且該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崗位條件為:經濟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者必須為經濟學專業(yè)畢業(yè)、取得該專業(yè)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并被授予經濟學學士及以上學位,即專業(yè)、學歷、學位三者一致方可報考。
5.工作經歷或經驗。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或經驗的,報考者需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社保繳費記錄清單;自主創(chuàng)業(yè)人員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視為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實習、社會實踐等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或經驗。
6.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方案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機關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等環(huán)節(jié),因個人原因放棄的,須由本人書面提交放棄申明,放棄申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否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7.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主動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5個工作日下午17:30前提出書面申請,由招聘單位確認,并及時報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否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8.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9.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等證件,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不能進入體檢的,可申請延期體檢,須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主管機關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10.報考者按照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主管機關發(fā)出的調檔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將個人檔案寄到有關部門,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在規(guī)定期限內確有困難的,須提前征得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延長期限,并報人社部門備案。
11.此次公開招聘的崗位中有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報考者必須在該崗位(單位)服務滿最低期限(含試用期)。
12.招聘單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時按編制部門批復文件的單位機構名稱進行辦理聘用等手續(xù)。
十、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落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紀委監(jiān)察部門進行全程監(jiān)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事業(yè)單位招考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次考試有關信息發(fā)布請及時關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不再另行通知。
3.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方案,熟悉報考有關要求,確保順利參考。
4.本次考試紀律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為嚴肅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guī)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將記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進入體檢、考察、聘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提出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聘用后不報到的,或有服務年限要求但在服務年限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
十一、保障服務
1.報考人員有關招聘單位及具體崗位問題,請直接撥打《崗位表》中的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
龍巖市人社局:0597-3293326
新羅區(qū)人社局:0597-3296663
永定區(qū)人社局:0597-3256509
上杭縣人社局:0597-3316695
武平縣人社局:0597-3333075
長汀縣人社局:0597-6885065
連城縣人社局:0597-3128789
漳平市人社局:0597-7525506
2.涉及報名平臺使用問題,請聯(lián)系客服電話:400-0591-960。
3.福建就業(yè)網、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是發(fā)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
本公告由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4年龍巖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3.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
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原標題:2024年龍巖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longyan.gov.cn/zwgk/gsgg/202409/t20240902_21502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