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發(fā)展需要,合肥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使用工作人員9名,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用人單位 | ? 崗位?代碼 |
? 招聘?崗位 |
? 招聘?人數(shù) |
崗位條件和要求 |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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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主管?部門 | 事業(yè)?單位 | ? 專業(yè) |
? 學歷 |
? 年齡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合肥?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
? 城市更?新處 |
? ? 101 |
? ? 專技 |
? ? 1 |
法學(030101K)、 城鄉(xiāng)規(guī)劃 (082802) |
本科 及以 上 |
35?周?歲及?以下 | ? | 輔助從事城市更 新、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政策修訂?等相關工作。 |
? ? 合肥市?建筑市?場監(jiān)督?管理處 |
? ? ? ? 201 |
? ? ? ? 專技 |
? ? ? ? 2 |
? ? 土木工程專業(yè) (081001)、工程?管理專業(yè) (120103)) |
? ? ? 本科 及以 上 |
? ? ? 35?周?歲及?以下 |
? | 輔助從事在建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市?場行為檢查及各類?省市專項檢查工 作、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建設行?業(yè)職業(yè)培訓管理等?工作。 |
|
? ? ? ? ? 合肥市 城建消 防事務 中心 |
? ? ? 301 |
? ? ? 專技 |
? ? ? 2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080601);?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081404);消防 工程(083102K) |
? 本科 及以 上 |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2 年及以?上建筑?管理相?關工作?經歷 | ? ? ? ? ? 輔助從事消防驗收?工作,需長期赴建?筑工地一線,需加?班。 |
|
? ? ? 302 |
? ? ? 專技 |
? ? ? 4 |
建筑學(082801);?給排水科學與工???程(081003);建 筑電氣與智能化???(081004);土木?工程(081001) | ? 本科 及以 上 |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2 年及以?上建筑?管理相?關工作?經歷 |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除滿足上述招聘崗位表中條件外,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能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方針、政策,有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團結協(xié)作,作風正派,廉潔自律;
2.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能積極主動工作;
3.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條件。
(二)“年齡要求”中的“35周歲及以下”為“198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專業(yè)為準,不可以憑專業(yè)(學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輔修證書、畢業(yè)證書上的輔修專業(yè)報考。畢業(yè)證書上專業(yè)后面帶括號,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y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只能以括號以外的專業(yè)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香港、澳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要經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guī)定及崗位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3.現(xiàn)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8.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進行報名。統(tǒng)一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所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及聘用過程,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考察不滿足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或應聘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于10月14日16:00前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于10月15日16:00前通過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繳費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
則取消該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已繳費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工作結束后退回所繳納考試費用,其他情形所繳考試費用不作退回。
4.本次招聘筆試準考證打印等各環(huán)節(jié)時間另行公告通知,完成網上繳費后,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公布的相關信息。因自身原因導致錯過各環(huán)節(jié)通知的,視為主動放棄。
(二)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且成功繳費的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1.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登載信息為準。
2.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不指定參考資料。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公布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依據(jù)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
1.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前應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被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3)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打印的報名表1份;
(4)本人2寸照片1張;
(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1份;
(6)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1份;
(7)自出生日期起不中斷,截止時間在規(guī)定日期后的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1份;
(8)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的在規(guī)定時間范圍14天內有效個人征信報告原件1份;
(9)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2.凡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1)與報考條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
(3)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3.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后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所產生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若崗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遞補無法滿足規(guī)定比例的,則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
4.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除須提供考生審核材料外,還須攜帶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簽字的書面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
1.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績現(xiàn)場公布。本次面試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確定初選人員
1.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據(jù)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根據(jù)所獲得的資格證書、學歷層次、相關工作經驗等綜合情況擇優(yōu)確定(下同)。
3.初選人員名單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網站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初選人員在擬聘用前,須進行體檢和考察。
2.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忌蜃陨碓?,導致考生本人自體檢之日起的30天內無法完成規(guī)定的全部體檢項目,體檢醫(yī)院無法出具最終體檢結論的,視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靼凑盏虏偶?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jù)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工作經歷等。考察結果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若初選人員自動放棄或在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不合格的,則按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在同崗位考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有效遞補(如遇分數(shù)相同的,則按照前款確
定初選人員方法)。
(七)公示和聘用
1.體檢和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2.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被舉報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在同崗位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與合肥東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為聘用人員發(fā)放工資并依法辦理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并委派到合肥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及局屬事業(yè)單位從事崗位相關工作。本次招聘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及時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4.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未按時報到或到崗后因自身原因離職的,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則按崗位空缺數(shù)1∶1的比例,依據(jù)相關程序在同崗位考核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有效期自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6個月內。
(八)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參照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合肥市直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辦【2014】2號文件)以及關于印發(fā)《合肥市直單位編外使用人員調整工資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合編辦【2021】43號文件)等文件執(zhí)行。
五、其他
(一)考試費用:筆試45元/科,面試80元/人。(因開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其他情形考試費用不做退回)。
(二)應聘人員應當對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核、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三)請應聘人員持續(xù)關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發(fā)布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ww.exapt.cn/)發(fā)布為準,不會通過電話、短信或郵箱等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注意辨別,謹防受騙。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信息查詢:咨詢電話:0551-65127522;
上述政策咨詢、平臺故障電話于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期間使用。
合肥東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原始標題:2024年合肥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外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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